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27 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次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本次公招面试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情况 本次面试共6人参加。按《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2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中,7:30准时点名。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集中地点:我中心将于2017年4月7日下午电话告知参加体检考生体检集中地点,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电话,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确定受孕后,可暂不做X光检查。 (五)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六)体检费用标准为:500元左右。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七)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考生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复检安排及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递补名单随体检结果一并公布。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8-87706611)。 附件: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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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