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水务局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 浏览次数:次
为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组建专门的队伍,经简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工作人员16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河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工作人员是专门从事河长制管理、水环境治理人员,主要负责市级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市级河长开展检查督导,组织河长例会,研究起草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河长制管理督促、巡查、考核、信息通报,定期公布巡查考核结果。指导乡镇(街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督促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履职尽责。落实总河长、市级河长交办事项,组织开展河长制管理社会动员、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工作。加强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会基本的计算机操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专业要求及条件:
汉语言文学专业2名(全日制本科),男女不限。
环境工程4名(全日制专科1名,全日制本科2名,硕士研究生1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土木工程类4名(全日制专科1名,全日制本科2名,硕士研究生1名),限男性。
电子信息工程2名(全日制本科),男女不限。
供排水类4名(全日制专科2名,全日制本科2名),男女不限。
以上招聘人员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基本待遇
1. 工资。执行基本工资专科2200元/月,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工资20000元/年;本科25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工资20000元/年;硕士研究28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工资20000元/年,年终时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发放。
2. 保险。按政策落实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3. 食宿自理。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2日。
(二)报名地点:简阳市雄州劳务有限公司(简阳市马号街3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报名时需规范填写《简阳市公开招聘河长制及水环境治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并提交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对所带证件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27232276 15183218827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60分)
笔试内容后续通知。开考比例1:5。
(二)面试(4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比例1: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统一公布成绩。
六、体检、资格复查和培训
(一)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报考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查:由市水务局纪检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对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七、确定聘用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确定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和资格复查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简阳市雄州劳务公司委派到市水务局分配工作。
(二)签定劳动合同。录用合格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定为期两年制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举报,请向简阳市水务局纪检组反映。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8-27246256。
九、相关事项提示
请报考者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简阳市公开招聘河长制及水环境治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简阳市水务局
2017年5月18日